一、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主持直属党支部的全面工作。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点负责党的建设、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建设、安全稳定、统一战线等工作。
三、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 在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人才引进、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等方面把好政治关。
四、落实好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依靠师生共同推动本单位的科学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领导和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党风党纪、民主法制等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纪律观念教育和组织监督,培养党员廉洁自律的高尚品德,提高党员的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同时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七、全面负责本单位教职员工政治审查、年终考核、奖惩等工作,协调解决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尊重和倾听师生的呼声,维护正当权益,纠正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
八、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员评议及奖惩工作; 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发挥好直属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
九、抓好本单位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对每个党员执行政策、遵守法纪、联系师生以及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上级党组织。
十、领导本单位工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