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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学、训练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学生因体育活动导致的伤害事故,提升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应对伤害事故的处理能力,依据教育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建立应对迅速、处理及时的防范体系,特制定本预案。

一、前期预防

     1. 制定《体育与艺术教学部体育课安全管理规定》等教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 安排专人保管和维护学校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每天对场地、设施和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3. 体育课、训练课及体育群体活动过程中合理安排每个场地的学生人数,保证安全使用。举办大型赛事、体质健康测试时安排校医院医生全程监督。

4. 定期对体育教师、教辅和场地工作人员进行救护知识培训。

5. 按照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


二、课堂安全

1. 规范体育教学、训练课程管理,体育老师在备课时,针对不同项目特点, 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体育教学、训练活动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师生都要充分认识到准备活动的重要性,积极预防运动伤害的出现。

3. 教师要严格执行体育课堂教学常规规定,每节课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常规检查(服装、鞋、身体状况等)。

4. 教师开课前应该把不良体质在运动中所产生的恶性后果主动告知学生,学生也应主动将自己的身体状况报给教师,以便有效预防和避免突发性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5. 教师要根据学生的体质情况合理安排运动量及强度,绝不能“一视同仁”; 建议身体欠佳者见习或小运动量练习与活动,确保运动安全。

6. 游泳教学、训练中学生必须遵守游泳安全管理规定,听从教师安排,尊重救护人员。教师在学生进场、离场都需清点人数。学生离场进入淋浴区后教师方可离开。

三、处理程序

(一)事故级别

1. 一级伤害事故:擦伤、挫伤、划伤等皮肤出血。

2. 二级伤害事故:扭伤、拉伤、轻度摔伤等损伤。

 3. 三级伤害事故:骨折、中暑、休克、严重脑振荡、颈腰椎骨折、脱位、大出血、溺水、死亡等重大伤亡事故。  

(二)处理预案

1. 对于一级伤害事故,可派同学帮扶前往校医院或进行简单应急处理。

2. 出现二级伤害事故,教师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问询、安抚受伤学生,视具体情况拨打良乡校区校医院电话 81353656,阜成路校区医院电话 68984403 或保卫处电话 81353386,尽快安排到校医院进行处置。

3. 出现三级伤害事故,任课教师要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紧急救护,指派学生或请就近上课教师协助联系校医院、保卫处,拨打 120、999 急救中心电话,采取紧急救援方式救助。

(三)三级伤害事故紧急应对流程

1. 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2. 及时通知教秘,主管教学副主任及部主任。

3. 教秘通知学生所在院的辅导员。

4. 部门领导及时将情况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5. 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6. 及时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作好相应的记录、证据资料的保存工作,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

四、本规定由体育与艺术教学部负责解释。